首页 残疾人服务机构管理办法(2018年) 第二章 服务提供 第十五条 残疾人服务机构管理办法(2018年) 第十五条 第二章 服务提供 第十五条 残疾人服务机构应当根据需要为残疾人提供情绪疏导、心理咨询、危机干预等精神慰藉服务。其中,对于智力障碍、精神障碍残疾人应当配备专业人员进行专业服务。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