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残疾人教育条例(1994年) 第七章 物质条件保障 第四十六条 残疾人教育条例(1994年) 第四十六条 第七章 物质条件保障 第四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残疾人教育机构的设置,应当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残疾人学校的设置,由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审批。 第四十五条 目录 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