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残疾人就业条例(2007年) 第二章 用人单位的责任 第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一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提供适当的工种、岗位。 残疾人就业条例(2007年) 用人单位跨地区招用残疾人的,应当计入所安排的残疾人职工人数之内。 第二章 用人单位的责任 第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一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提供适当的工种、岗位。 用人单位跨地区招用残疾人的,应当计入所安排的残疾人职工人数之内。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