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残疾人就业条例(2007年) 第二章 用人单位的责任 第十四条 残疾人就业条例(2007年) 第十四条 第二章 用人单位的责任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残疾人职工的实际情况,对残疾人职工进行上岗、在岗、转岗等培训。 第十三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