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类飞机适航规定(2022年) 第23.2615条

第23.2615条 飞行、导航和动力装置仪表

安装的系统应当在每个飞行阶段为负责设置或者监控飞行、导航和动力装置参数的飞行机组成员提供所需的信息,使其能够设置或者监控飞行、导航和动力装置参数。

信息给出的方式应当使得机组成员能够监控参数并判定其变化趋势(如果需要),以操纵飞机;

包括限制信息,除非在所有预期运行中不会超过这些限制。

集成了操纵飞机所需或者运行规章所要求的飞行或者动力装置参数的指示系统,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在任何正常工作模式下,都不得抑制包括有任何飞行机组成员所必需的飞行或者动力装置参数的主显示;

与其他系统结合设计和安装,以便在出现任一单独失效或者可能的失效组合后,仍能及时向飞行机组提供继续安全飞行和着陆所需的关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