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类飞机适航规定(2022年) 第23.2500条
第23.2500条 飞机级系统要求
本条款为对飞机上安装的设备和系统的总体要求,除非本规定其他条款对特定设备或者系统另有要求。
飞机按其申请审定的运行类型(昼间VFR、夜间VFR、IFR)进行安全运行所要求的系统和设备的设计和安装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满足适用于审定等级和飞机性能等级要求的安全性水平;
在飞机审定批准的运行和环境限制下完成预期的功能。
本条(a)款中没有涵盖的系统和设备的设计和安装应当确保其运行不会对飞机及乘员造成不利影响。
本条款为对飞机上安装的设备和系统的总体要求,除非本规定其他条款对特定设备或者系统另有要求。
飞机按其申请审定的运行类型(昼间VFR、夜间VFR、IFR)进行安全运行所要求的系统和设备的设计和安装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满足适用于审定等级和飞机性能等级要求的安全性水平;
在飞机审定批准的运行和环境限制下完成预期的功能。
本条(a)款中没有涵盖的系统和设备的设计和安装应当确保其运行不会对飞机及乘员造成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