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类飞机适航规定(2022年) 第23.2400条
第23.2400条 动力装置安装
就本章而言,飞机动力装置安装应当包括推进所必需的、影响推进安全的每个部件和为飞机提供辅助动力的每个部件。
安装在飞机上的发动机和螺旋桨,应当具有型号合格证或者按照局方接受的标准随飞机型号合格证获得批准,该标准包含的适航准则应当适用于该发动机或者螺旋桨的特定设计和预期用途,并达到局方可接受的安全水平。
动力装置安装的构造和布置应当考虑:
可能的运行条件,包括外来物威胁;
运动部件与飞机其他部件及地面等周围环境具有足够的间隙;
运行中可能出现的危害,包括对地面人员的危害;
振动和疲劳。
液体、蒸气或者燃气的危险积聚应当与飞机和人员舱隔离,并能被安全地包容住或者排出。
动力装置部件应当符合其部件限制要求和安装说明,或者表明不会造成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