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类旋翼航空器适航规定(2025年) 第27.1547条
第27.1547条 磁航向指示器
在磁航向指示器上或者其近旁必须装有符合本条要求的标牌。
标牌必须标明在发动机工作的平飞状态该仪表的校准结果。
标牌必须说明上述校准是在无线电接收机打开还是关闭的情况下进行的。
每一校准读数必须用增量不大于45°的磁航向角表示。
如果一个磁航向指示器的不稳定,因电器设备工作会具有大于10°偏移,则标牌应标明哪些电气负载或者哪些负载的组合工作时能引起大于10°的偏移。
在磁航向指示器上或者其近旁必须装有符合本条要求的标牌。
标牌必须标明在发动机工作的平飞状态该仪表的校准结果。
标牌必须说明上述校准是在无线电接收机打开还是关闭的情况下进行的。
每一校准读数必须用增量不大于45°的磁航向角表示。
如果一个磁航向指示器的不稳定,因电器设备工作会具有大于10°偏移,则标牌应标明哪些电气负载或者哪些负载的组合工作时能引起大于10°的偏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