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类旋翼航空器适航规定(2025年) 第27.1545条
第27.1545条 空速表
每个空速表必须按照本条(b)款规定作标记,且标记要位于相应指示空速位置。
必须作下列标记:
一红色线:
(ⅰ)除直升机外的旋翼航空器,标在VNE处;
(ⅱ)对于直升机,标在VNE(有动力)处;
(ⅲ)对于直升机,标在VNE(无动力)处。如果VNE(无动力)小于VNE(有动力),且两者同时显示,则VNE(无动力)红色线标记必须与VNE(有动力)红色线标记做明显区分。
[备用]
对警告范围,用一黄色范围。
对正常使用范围,用一绿色或者无标记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