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类旋翼航空器适航规定(2025年) 第27.1545条

第27.1545条 空速表

每个空速表必须按照本条(b)款规定作标记,且标记要位于相应指示空速位置。

必须作下列标记:

一红色线:

(ⅰ)除直升机外的旋翼航空器,标在VNE处;

(ⅱ)对于直升机,标在VNE(有动力)处;

(ⅲ)对于直升机,标在VNE(无动力)处。如果VNE(无动力)小于VNE(有动力),且两者同时显示,则VNE(无动力)红色线标记必须与VNE(有动力)红色线标记做明显区分。

[备用]

对警告范围,用一黄色范围。

对正常使用范围,用一绿色或者无标记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