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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类旋翼航空器适航规定(2002年) 第27.1585条

第27.1585条 使用程序

手册中含有的使用程序部分,必须有关于任何正常和应急程序的资料,包括起飞、着陆程序及有关空速在内的保证安全运行所需的其它资料。手册必须含有的有关资料包括:

在试验中使用的起飞场地类型和相应的每种离场爬升速度;

在试验中使用的着陆场地类型及相应的进场和下滑空速。

对于多发旋翼航空器,必须提供为安全起见,燃油系统需按第27.953条规定独立供油的每种运行状态的资料,同时提供燃油系统配置成表明符合该条要求的说明。

对于表明符合第27.1353条(g)(2)或(g)(3)所要求的旋翼航空器,必须提供将蓄电池与其充电电源断开的使用程序。

如果任一油箱的不可用燃油量超过该油箱容积的5%或3.8升(1美加仑)中的大者,必须提供资料指明在平飞时当油量指示器读数为“零”时,不能在飞行中安全使用该油箱的任何数量余油。

必须提供关于每个油箱可用燃油总油量的资料。

必须提供在第27.71条中规定的最小下降率和最佳下滑角所对应的空速及旋翼转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