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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类、实用类、特技类和通勤类飞机适航规定(2004年) 第23.1559条

第23.1559条 使用限制标牌

必须有驾驶员能看清楚的具有下列内容的一个标牌:

该飞机必须按飞行手册操作;和

所有标牌适用的飞机审定类别。

对于按一种以上类别审定合格的飞机必须在驾驶员能看清楚的标牌上声明其他限制见飞行手册。

必须有驾驶员能看清楚的一个标牌,规定按第23.1525条飞机运行或禁止飞机运行的运行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