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类、实用类、特技类和通勤类飞机适航规定(2004年) 第23.1381条
第23.1381条 仪表灯
仪表灯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使每个仪表和控制装置易于判读和识别;
安装成对灯的直射光线和风挡或其他表面反射的光线能加以遮蔽,以免直射驾驶员的眼睛;
在载流零件和壳体之间有足够的间距或绝缘材料,使飞行中的振动不会造成短路。
座舱顶灯不是仪表灯。
仪表灯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使每个仪表和控制装置易于判读和识别;
安装成对灯的直射光线和风挡或其他表面反射的光线能加以遮蔽,以免直射驾驶员的眼睛;
在载流零件和壳体之间有足够的间距或绝缘材料,使飞行中的振动不会造成短路。
座舱顶灯不是仪表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