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类、实用类、特技类和通勤类飞机适航规定(2004年) 第23.1367条
第23.1367条 开关
每个开关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能够承受其额定电流;
在结构上使载流零件与壳体之间有足够的间距或绝缘材料,以使飞行中的振动不会引起短路;
便于相应的飞行机组成员接近;
对工作状态和所控制的电路加以标记。
灯
每个开关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能够承受其额定电流;
在结构上使载流零件与壳体之间有足够的间距或绝缘材料,以使飞行中的振动不会引起短路;
便于相应的飞行机组成员接近;
对工作状态和所控制的电路加以标记。
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