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类、实用类、特技类和通勤类飞机适航规定(2004年) 第23.1357条
第23.1357条 电路保护装置
在所有电路中必须安装保护装置,例如熔断器或断路器。但下列情况除外:
仅在起动过程中使用的起动电动机的主电路;
不装保护装置,不会出现危害的电路。
对于飞行安全所必不可少的电路的保护装置,不得用于保护其他电路。
每个可复位型电路保护装置(即“自动断路”装置,其跳闸机构不能由操纵器件来超控)必须按下列规定设计:
在跳闸后需要人工操作以恢复工作;
如果存在过载或电路故障,不管操作控制的位置如何,该装置应断开电路。
如果飞行安全要求必需有使某一断路器复位或更换某一熔断器的能力,则这种断路器或熔断器的位置和标识必须使其在飞行中易被复位或更换。
对于确定为在飞行中可更换的熔断器:
每种规格的熔断器,应有50%的备件,但至少备一个。
这些备用熔断器应易于任何必需的驾驶员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