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正常类、实用类、特技类和通勤类飞机适航规定(2004年) 第23.1335条 正常类、实用类、特技类和通勤类飞机适航规定(2004年) 第23.1335条 第23.1335条 飞行指引系统 如果装有飞行指引系统,则必须有向飞行机组指示其当时工作状态的手段。选择器转换开关的位置不可作为一种指示手段。 第23.1331条 目录 第23.1337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