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类、实用类、特技类和通勤类飞机适航规定(2004年) 第23.999条
第23.999条 燃油系统放液嘴
燃油系统必须至少有一个放液嘴,当飞机处于正常地面姿态时,可以安全地放出整很用得更冷冷个系统内的油液。
本条(a)以及第23.971条要求的放液嘴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使排放液避开飞机各个部分;
具有满足下列要求的放液活门:
有手动或自动的机构,能确定地锁定在关闭位置;
(ii)易于接近;
(iii)易于打开和关闭;
(iv)允许取出燃油进行检查;
能够观察到其正确的关闭;
(vi)阀门位置或其防护措施,能在起落架收起着陆时防止燃油喷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