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类、实用类、特技类和通勤类飞机适航规定(2004年) 第23.831条
第23.831条 通风
每个客舱和驾驶舱必须适当通风,一氧化碳在空气中的浓度不得超过1/20000。
对于增压飞机,驾驶舱和客舱内的通风空气,在通风、加温、增压或其他系统和设备正常工作和合理可能的失效或故障时,必须没有有害或危险浓度的燃气和蒸气。如果在驾驶舱区域有合理可能积聚危险数量的烟,则必须能在完全增压的情况下迅速排烟,而减压不超出安全限度。
增压
每个客舱和驾驶舱必须适当通风,一氧化碳在空气中的浓度不得超过1/20000。
对于增压飞机,驾驶舱和客舱内的通风空气,在通风、加温、增压或其他系统和设备正常工作和合理可能的失效或故障时,必须没有有害或危险浓度的燃气和蒸气。如果在驾驶舱区域有合理可能积聚危险数量的烟,则必须能在完全增压的情况下迅速排烟,而减压不超出安全限度。
增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