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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类、实用类、特技类和通勤类飞机适航规定(2004年) 第23.791条

第23.791条 旅客通告标示

如果飞行机组成员不能看到其他乘员的座位或飞行机组舱与旅客舱是分开的,则必须至少有一个发亮的标示(用文字或图形)通知所有旅客系紧安全带。通知系紧安全带的标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发亮时,在所有可能的舱内照明条件下,旅客舱内坐着的每个人都能看清。

其安装使坐在飞行机组成员位置的飞行机组成员能够打开和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