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正常类、实用类、特技类和通勤类飞机适航规定(2004年) 第23.671条 正常类、实用类、特技类和通勤类飞机适航规定(2004年) 第23.671条 第23.671条 总则 每个操纵器件的操作必须简便、平稳和确切,以完成其功能要求。 操纵器件的安排和标志必须便于操作,防止产生混淆和随之发生误动的可能性。 第23.659条 目录 第23.67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