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类、实用类、特技类和通勤类飞机适航规定(2004年) 第23.485条
第23.485条 侧向载荷情况
对侧向载荷情况,假定飞机处于水平姿态,仅以主轮接地,减震支柱和轮胎处于静态位置。
限制垂直惯性载荷系数必须为1.33,垂直地面反作用力在主起落架间平均分配。
限制侧向惯性载荷系数必须为0.83,侧向地面反作用力在两主起落架之间分配如下:
0.5(w)作用在一侧主起落架上,方向向内;
0.33(w)作用在另一侧主起落架上,方向向外。
假定本条(c)规定的侧向载荷作用在接地点上,并且可假定阻力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