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2025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2025年) 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领导应急管理、林业草原、公安、消防救援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相应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第四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