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2001年) 第五章 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2001年) 第五章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毛、绒、茧丝、麻类纤维的质量监督管理,比照本条例执行。 第三十九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七条 目录 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