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速查 法律法规速查
下载APP
下载APP
  1. 首页
  2. 棉花质量检验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2000年)
  3. 第五章

棉花质量检验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2000年) 第五章

第五章 继续教育

第二十六条 棉花质量检验师需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更新知识,保持较高的专业水平。 第二十七条 棉花质量检验师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接受继续教育。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制定棉花质量检验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组织拟定、审批继续教育内容。 第二十八条 棉花质量检验师实行继续教育登记制度,并以此作为再次注册的依据之一。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二十六条
法律法规速查 法律法规速查

专为法律人设计的法律查阅工具

使用帮助

  • 使用帮助

法律条款

  • 用户协议
  • 隐私政策
  • 会员服务协议

法规要求

  • 沪ICP备2023015770号-1
  • 沪公网安备31011302008558号
© 法律法规速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