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棉花收购加工与市场管理暂行办法(2001年) 第三章 棉花经营行为管理 第二十八条 棉花收购加工与市场管理暂行办法(2001年) 第二十八条 第三章 棉花经营行为管理 第二十八条 对棉花质量监督机构依法进行的棉花质量监督检查,被检查者不得拒绝、阻碍。 第二十七条 目录 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