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棉花收购加工与市场管理暂行办法(2001年) 第三章 棉花经营行为管理 第十四条 棉花收购加工与市场管理暂行办法(2001年) 第十四条 第三章 棉花经营行为管理 第十四条 以委托方式进行棉花收购、加工的,应依法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书面合同或协议不得违反国家质量法规。 第十三条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