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2015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2015年) 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检验检测活动以及对检验检测机构实施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