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检察机关文明用语规则(2010年) 第九条 检察机关文明用语规则(2010年) 第九条 第九条 询问用语,应当明示身份,告知权利义务,明确询问事由,笔录送阅或者宣读,应全面细致,告诉联系方式,做到言语得体,态度和蔼。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