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检察机关文明用语规则(2010年) 第十五条 检察机关文明用语规则(2010年) 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各级人民检察院结合本地实际,特别是当地语言风俗习惯和各岗位、各环节的具体情况,依据基本规范和基础文本,制定具体的文明用语。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