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规定(2021年) 第一条 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规定(2021年) 第一条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切实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进一步规范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检察机关开展法治副校长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2020)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21) 目录 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