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2016年) 第四十九条

第四十九条 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私人势力或者通过搞利益交换、为自己营造声势等活动捞取政治资本的,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