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2016年) 第二章 分则 第三节 对检察人员违反办案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九十二条 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2016年) 第九十二条 第二章 分则 第三节 对检察人员违反办案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九十二条 故意伪造、隐匿、损毁证据材料、诉讼文书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九十一条 目录 第九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