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23年) 第二十八条
第二十八条 在作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情形的行政处罚决定前,办案机构应当将案件调查报告连同案件材料,交由档案主管部门法制机构进行审核。
档案行政处罚法制审核工作由档案主管部门法制机构负责;未设置法制机构的,由档案主管部门确定的承担法制审核工作的其他机构或者人员负责。
案件查办人员不得同时作为该案件的法制审核人员。档案主管部门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的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档案行政处罚法制审核工作由档案主管部门法制机构负责;未设置法制机构的,由档案主管部门确定的承担法制审核工作的其他机构或者人员负责。
案件查办人员不得同时作为该案件的法制审核人员。档案主管部门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的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