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1993年)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条 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1993年) 第四十条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条 除核电厂外,其他核设施的核事故应急管理,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参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 目录 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