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保险巨灾责任准备金管理办法(2020年) 第十条
第十条 当一次保险事故造成的核保险行业自留责任预估赔款超过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且核保险行业自留责任年度已报告赔付率超过150%时,或发生其他经中国银保监会或财政部认可的情形时,可以使用核巨灾准备金。
核保险行业自留责任年度已报告赔付率以行业监管部门发布数据为准。
本办法所称核保险行业自留责任年度已报告赔付率=(核保险行业自留责任已决赔款+核保险行业自留责任已发生已报告赔案的估损金额)/核保险行业已赚保费。
核保险行业自留责任年度已报告赔付率以行业监管部门发布数据为准。
本办法所称核保险行业自留责任年度已报告赔付率=(核保险行业自留责任已决赔款+核保险行业自留责任已发生已报告赔案的估损金额)/核保险行业已赚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