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保险巨灾责任准备金管理办法(2020年) 第八条
第八条 保险公司的核巨灾准备金滚存余额达到其所承担的未完全终止的核保险责任的单一事故自留责任最大值时,可以暂停计提;如滚存余额因支付赔款而降低或单一事故自留责任上限提高时,应恢复计提。
本办法所称核保险责任完全终止,是指核保险合同终止并超过合同所约定的最长追诉期。
本办法所称单一事故自留责任,是指保险公司对一个危险单位在一次保险事故中所承担的核保险各险种分保后自留部分的合计赔偿责任。
本办法所称核保险责任完全终止,是指核保险合同终止并超过合同所约定的最长追诉期。
本办法所称单一事故自留责任,是指保险公司对一个危险单位在一次保险事故中所承担的核保险各险种分保后自留部分的合计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