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2012年) 第六章 校车乘车安全 第四十条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2012年) 第四十条 第六章 校车乘车安全 第四十条 校车的副驾驶座位不得安排学生乘坐。 校车运载学生过程中,禁止除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以外的人员乘坐。 第三十九条 目录 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