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2023年) 第二章 实施机关、管辖和适用 第十一条 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2023年) 第十一条 第二章 实施机关、管辖和适用 第十一条 上级人民政府校外培训主管部门有权直接查处下级部门管辖的校外培训违法案件。 上级人民政府校外培训主管部门可以将某个下级部门管辖的校外培训违法案件指定其他下级人民政府校外培训主管部门管辖。 第十条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