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标准物质管理办法(2025年) 第十七条 标准物质管理办法(2025年) 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进口标准物质应当由外商或者外商指定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代理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办理一级标准物质、二级标准物质定级鉴定。 委托代理的,进口标准物质获证机构终止与原代理机构代理协议的,应当重新指定代理机构,并办理标准物质定级证书变更手续。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