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试行规定(2007年) 第二条 《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试行规定(2007年) 第二条 第二条 本《标准文件》在政府投资项目中试行。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选择若干政府投资项目作为试点,由试点项目招标人按本规定使用《标准文件》。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