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2018年) (十一)
(十一) 严格新生产发动机和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管理。2020年年底前,全国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第四阶段排放标准。进口二手非道路移动机械和发动机应达到国家现行的新生产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标准要求。各地要加强对新生产销售发动机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监督检查,重点查验污染控制装置、环保信息标签等,并抽测部分机械机型排放情况。各省(区、市)对在本行政区域内生产(进口)的发动机和非道路移动机械主要系族的年度抽检率达到60%,覆盖全部生产(进口)企业,重点区域达到80%;对在本行政区域销售但非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主要系族的年度抽检率达到50%,重点区域达到60%。严惩生产销售不符合排放标准要求发动机的行为,将相关企业及其产品列入黑名单。严格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信息公开制度,严厉处罚生产、进口、销售不达标产品行为,依法实施环境保护召回。各地生产销售发动机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机型系族的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严格实施船舶发动机第一阶段国家排放标准,提前实施第二阶段排放标准。严禁新建不达标船舶进入运输市场。(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