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2018年) (九)

(九) 推进监控体系建设和应用。加快建设完善“天地车人”一体化的机动车排放监控系统。利用机动车道路遥感监测、排放检验机构联网、重型柴油车远程排放监控,以及路检路查和入户监督抽测,对柴油车开展全天候、全方位的排放监控。2018年年底前,全部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实现国家、省、市三级联网,确保排放检验数据实时、稳定传输。加快推进机动车遥感监测能力建设,各地根据工作需要在柴油车通行主要路段建设遥感监测点位,并进行国家、省、市三级联网,重点区域2018年年底前初步建成,其他区域2020年完成。推进重型柴油车远程在线监控系统建设,2018年重点区域开展试点,2019年年底前重点区域50%以上具备条件的重型柴油车安装远程在线监控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其他地区城市积极推进。2020年1月1日起,重点区域将未安装远程在线监控系统的营运车辆列入重点监管对象。(生态环境部牵头,交通运输部等参与)

加强排放大数据分析应用。利用“天地车人”一体化排放监控系统以及机动车监管执法工作形成的数据,构建全国互联互通、共建共享的机动车环境监管平台。各地通过信息平台每日报送定期排放检验数据和监督抽测发现的超标排放车辆信息,实现登记地与使用地对超标排放车辆的联合监管。通过大数据追溯超标排放车辆生产或进口企业、污染控制装置生产企业、登记地、排放检验机构、维修单位、加油站点、供油企业、运输企业等,实现全链条环境监管。加强对排放检验机构检测数据的监督抽查,对比分析过程数据、视频图像和检测报告,重点核查定期排放检验初检或日常监督抽测发现的超标车、外省(区、市)登记的车辆、运营5年以上的老旧柴油车等。各地对上述重点车辆排放检验数据的年度核查率要达到80%以上,重点区域再进一步提高比例。(生态环境部牵头,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海关总署等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