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16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16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林木种子是指林木的种植材料(苗木)或者繁殖材料,具体是指乔木、灌木、藤本、竹类、花卉以及绿化和药用草本植物的籽粒、果实、根、茎、苗、芽、叶、花等。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