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2000年) 第八条 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2000年) 第八条 第八条 林权权利人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林权登记申请表; 林权证; 林权依法变更或者灭失的有关证明文件。 第七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