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2024年) 第三十八条

第三十八条 资金使用单位和个人在使用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