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林业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2014年) 第八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七条 林业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2014年) 第四十七条 第八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七条 各级管理部门应按照职责范围重点对项目执行情况、组织管理、配套条件落实、经费管理等进行监督检查。 第八章 目录 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