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林业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2014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林业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2014年) 第一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林业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以下简称专项)管理,根据财政部、科技部《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试行办法》和《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结合林业行业科研特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 目录 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