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2014年)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项目归口管理单位的主要职责

制定本区域(单位)的林业科技发展规划。

组织本区域(单位)项目申报材料的初审和报送。

负责本区域(单位)项目的组织实施、检查指导和资金监管等工作。

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任务、人员、预算总额以及预算分配调整等重大事项的审核和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