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条码支付业务规范(试行)(2017年) 第四章 风险管理 第三十九条 条码支付业务规范(试行)(2017年) 第三十九条 第四章 风险管理 第三十九条 银行、支付机构应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灾难备份系统,确保条码支付业务的连续性和业务系统安全运行。 第三十八条 目录 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