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2011年) 第五条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2011年) 第五条 第五条 财政部负责制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政策,对省级财政部门分配、下达中央财政奖补资金,组织实施对地方各级财政部门管理和使用财政奖补资金的目标考核和监督检查。 第四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