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2011年) 第二十条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2011年) 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 各级财政部门应当探索建立财政国库机构、商业银行与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信息监管系统联动机制,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进行动态监管。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