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2007年) 2. 因病、伤残或者其他原因不能承担或者不能完全承担劳务的村民可以申请减免筹劳。 四、 其他规定 (二十三) 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2007年) (二十三) 2. 因病、伤残或者其他原因不能承担或者不能完全承担劳务的村民可以申请减免筹劳。 四、 其他规定 (二十三)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十二) 目录